政府和公安機關表示,要在深圳保安服務行業中建立一定的機制,確保加強深圳保安服務行業的監管力度。
第一,了解保安行業的現狀
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的施行對于凈化保安服務市場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。目前的保安行業現狀已經跟以往大有不同,政府機關必須通過明察暗訪,了解當下保安隊伍的管理特點,服務質量以及行業現存的一些問題。

第二,提高保安公司守法經營意識
保安公司的經營應該在《條例》允許的范圍之內,各級部門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加強對保安公司的監管力度,做到全面監管。由于大部分的保安公司都屬于民營,所以監管難度比較大,為此,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法制宣傳,提高保安公司的經營質量。
第三,加強科技手段管理
由于社會對保安的需求量越來越高,所以很多保安公司都降低的門檻,以招聘到更多的保安員,這也使得行業內部出現了很多不合格的人員。由于很多的保安公司不具備先進的科技手段,致使這些公司無法第一時間準確的把握這些新進人員的真實身份,有些人可能本來就是不法分子。為了凈化保安隊伍,必須要在保安行業內部全面推廣科技監管。
第四,發揮行業自我監督作用
由于保安人員的遍布范圍比較的廣,單獨依靠政府部門進行監管是比較的困難的。所以還需要發揮出保安行業內部的自我監督的作用,充分調動保安公司的糾察力量,實現行業內部的互查互糾。
只有落實好這些措施,才能加強保安行業內部的監管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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